法律咨询热线:

187-2841-200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问答 > 刑事案件> 治安处罚后又犯罪是否要加重处理

法律问答

Q:治安处罚后又犯罪是否要加重处理?

对于违法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可以作出处罚决定,作出治安处罚要出具处罚决定。被处罚人要按规定时间执行处罚,如果行政拘留的,由公安机关执行,那么治安处罚后又犯罪是否要加重处理?中络宏博律所带你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治安处罚后又犯罪是否要加重处理

对违法人员给予治安处罚后,被处罚人员又犯罪的,不会因治安处罚而加重刑罚。

成都律师,刑事案件,成都刑事律师,治安处罚,成都律所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中络宏博律所为大家整理关于治安处罚后又犯罪是否要加重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至于具体内容,还需要结合当事人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中络宏博律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找律师

更 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