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失的,侵权人不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同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成都律师,合同纠纷,成都合同律师,不可抗力,宏博律所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中络宏博律所为大家整理关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的相关法律知识,至于具体内容,还需要结合当事人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中络宏博律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免责申明:网站有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无意中侵犯了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等的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投诉电话:187-2841-2001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66号希顿国际广场B座13层

Copyright 备案号蜀ICP20012773号 四川中络宏博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