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保密费等同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吗??

保密费等同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竞业限制内容的约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体现,一种是签订专门的竞业限制协议,二是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设定竞业限制的相关条款。竞业限制制度的设立目的是限制离职员工的就业、经营范围,以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成都律师,知产纠纷,成都知产律师,劳动纠纷,成都劳动律师

约定了竞业限制,那么劳动者的义务是保守原单位商业秘密,不从事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而用人单位的义务则是给予员工一定经济补偿。而保密,顾名思义是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保密费不同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中络宏博律所为大家整理关于“保密费等同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吗?”的相关法律知识,至于具体内容,还需要结合当事人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中络宏博律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免责申明:网站有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无意中侵犯了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等的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投诉电话:187-2841-2001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66号希顿国际广场B座13层

Copyright 备案号蜀ICP20012773号 四川中络宏博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