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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摘录文章用于教学算侵权吗?

时间:2021-08-25 10:12:35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摘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学习,把别人写的好的东西摘录到一个专门的地方,便于使用时查看,也方便平时翻阅记忆,中络宏博律所表示近年来网上找资料文献等已经成为一种趋势那么在摘录文章选择需要的部分记下来用作教学会不会涉及侵权

网上摘录文章用教学算侵权吗

在网上摘录文章用作教学不算侵权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是不算侵权的。而且是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不得出版发行,且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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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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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人士对知识产权的不断认知,都有意识的尽量不对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进行侵权。侵权行为是对智慧财产创造者劳动的践踏和剥夺,是危害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腐蚀剂。知识产权侵权一般包括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著作权(即版权)侵权,正确的认识知产侵权行为能帮助我们规避不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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