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7-2841-200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还有效吗?

法律知识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还有效吗?

时间:2021-07-14 13:37:07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在债务债权纠纷中,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而对于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保证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要依赖主债务债权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担保合同又被称为从合同"附属合同"。

成都律师,合同纠纷,成都合同律师,担保合同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还有效吗?

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中络宏博律所表示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成都律师,合同纠纷,成都合同律师,担保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主合同具有独立性,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找律师

更 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