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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不用坐牢是你对刑法最大的误解

时间:2021-12-09 00:44:13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中络宏博律所表示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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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是不是缓刑就等于不用坐牢?

1、不是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但只有考验期满未违反规定,原判刑罚才不再执行。若是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规或禁令情节严重的,或者犯新罪、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会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如判缓刑,可以不在监狱服刑,但如缓刑期间违反法律规定,可收监执行。缓刑有考验期,如期间遵守规定,无犯罪则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

3、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由此可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但并非如大家所说的那样“处罚几乎没用”、“形同虚设”。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除了要遵纪守法外,还需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有违抗或违反,“分分钟”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更有甚者,会加重执行。

什么人适合缓刑?

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也就不用坐牢。什么人适合缓刑?

1、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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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赃退赔或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缴纳罚金等作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一些与被告人相关联的不合法的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因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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