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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工资行为和时间如何界定?该怎么赔偿?

时间:2021-07-15 13:33:23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职工工资是社会对职工劳动价值的一种承认,也是用人单位对职工付出劳动所应给予的报酬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有愈演愈烈之势,已成为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问题。那么无故拖欠工资行为和时间如何界定?遇到无故拖欠工资该怎么索要赔偿?中络宏博律所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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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工资行为和时间如何界定

无故拖欠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的支付时间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为准,如果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资的,就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拖欠的时间自约定支付工资截止之日起计算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无故拖欠工资该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工资的,需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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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无故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避免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工次支付日期的约定要尽量宽松,以给企业充足的时间计算工资、筹集资金。为避免一些特殊情况,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确认如因财务结算或银行转帐等延缓不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中络宏博律所表示随着用工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律中对于劳动者的保障也逐渐完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有着积极的一面,从而使得拖欠工资的现象正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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