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7-2841-200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问答 > 更多问答> 公司注销后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法律问答

公司注销后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时间:2021-09-16 13:25:51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一般来说,在公司注销的时候还会涉及到员工的遣散问题,他们都是与其签订了相应的劳动合同的。那么不少人会有疑惑,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那么公司注销后劳动合同还有效吗中络宏博律所带你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公司注销后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当前因公司注销则不具备了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了,故原劳动合同有效,但已不能继续履行了,劳动合同应终止。

公司注销涉及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的问题,不是合同有效无效的问题,合同的有效性不因主体资格的存续与消灭而有影响,当前因公司注销则不具备了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了,故原劳动合同有效,但已不能继续履行了,劳动合同应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成都律师,劳动纠纷,成都劳动律师,公司注销,劳动合同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中络宏博律所为大家整理关于公司注销后劳动合同还有效吗”的相关法律知识,至于具体内容,还需要结合当事人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中络宏博律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找律师

更 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