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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因施工受损未获赔偿?施工方称工程没修完

时间:2021-12-07 02:05:40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旺苍县九龙镇首石村村民自家房屋因村里工程建设受到损坏,施工方代表李X未按协议要求完全履行赔偿责任。李X表示,村里工程没有修完,赔偿费不能提前支付。

根据张XX提供的一份旺苍县九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的调解协议书显示,2021年5月20日,李X和张XX围绕“首石村园区建设中,施工方李X租用机械施工损伤张庆林房屋发生争议”一事,达成8条协议,其中最核心、也最有争议的一条是:李X即时动工,计划工期60天(因天气等特殊因素顺延),公路完工,公路畅通,一次性付清张XX房屋损失费3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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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都已经过去6个月了,我还是没见到那38000元钱。”张XX说,协议里是60天内交付,7月底就该完工,但已经半年过去了,并没有收到赔偿,而且施工方李X涌在施工过程中,所答应修建的散水,也没有按质量完成,“我家还有一间房的天花板出现漏水,也需要他们赔偿。”

协议里是有38000元赔偿费这回事,但是协议里也清楚写了“公路完工,公路畅通,一次性付清张XX房屋损失费38000元”。李X表示,这路还没修好,不能交付赔偿,“之所以不能按原计划60天完工,主要是因为7、8、9月连续下雨,导致三个月无法施工;现在因为张XX的阻拦,我们又停工了几天。

X表示,此次工程,计划修建九公里长的公路,已经修了五六公里,涉及张XX宅基地的工程长度是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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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表示自己和另外一名同事参与了5月20日的那次调解,“现在调解已经终结。如果当事人仍存在分歧,可以走司法程序。”蹇XX表示,双方在签订协议的时候,都是以自然人的身份签订的。按照协议,双方如有异议可以起诉协议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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