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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挥斧自剁两根脚趾骗保43万元,被判三年

时间:2022-01-12 02:10:39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2021年2月24日,30岁女子龙某向田某借款6万元后被网络诈骗。因无钱偿还,她曾邀约田某合谋制造车祸骗保,被田某拒绝。

同年4月6日至4月10日间,龙某主动与6家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联系,花1.3万元左右,共计购买了17种意外伤害保险和1种其他保险。

同年4月13日,龙某以搬新家为名,多次邀请田某等到其位于凤凰县沱江镇滕子坪XX号租住房吃饭。龙某双脚穿凉鞋,左手持斧头在厨房独自砍猪脚时,斧头意外脱落,但未对其脚部造成任何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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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龙某便产生了通过将其脚趾砍伤的方式骗取保险金的想法,随后,龙某左手持斧头对着自己左足第四、第五根脚趾砍去,造成其左足第四、第五根脚趾被齐根砍断,后龙某大声呼叫,田某等人查看伤情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送医。期间,龙某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各保险公司业务员报案,谎称自己意外受伤。

十天后,龙某分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理赔金额达43万元。

同年7月6日,经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龙某左足损伤系锐器作用所致,与其所诉左手持斧头意外脱落致伤方式不相符。2021年7月19日9时许,龙某被凤凰县公安局依法传唤到案。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认为,龙某故意虚构其左足意外致伤的事实,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保险理赔,骗取保险金额共计4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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