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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因分手多次恐吓,上门行凶时被女方父母徒手夺刀致死

时间:2022-02-25 06:13:14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多次要求复合无果后,云南文山州的男子方某在一天晚上潜入前女友陈某家中。当他准备举刀捅刺前女友胸口时,护女心切的陈某父母徒手握住其刀刃,将其颈部割伤。后来,方某失血死亡。

砚山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某父母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决定不起诉。方某父亲不服,于2021年10月8日提出申诉。

2018年,被害人方某与陈某在浙江省杭州市某商务会所认识,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陈某曾多次将方某带到云南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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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至8月,陈某提出要与方某分手,遭到方某威胁、恐吓。2020年11月5日,陈某以表哥结婚为由返回家中,并与方某分手。

2020年11月,方某多次到陈某家要求与陈某复合。12月5日凌晨01时许,方某向6人发送“陈某坐台卖肉,骗男人的钱为生”的信息。手机微信内,方某留有要跟陈某同归于尽的遗书。

2020年12月5日21时25分许,方某左手提一个灰色塑料手提袋,在陈某家小吃店的卷帘门将要关闭时,弯腰进入陈某家,右手从手提袋内拿出一把尖刀,冲向厨房内的陈某。他从陈某的后面,用左手勒其脖子,右手举刀准备捅陈某的胸部。

陈某的母亲随即冲进厨房,用左手握住方某的刀刃抢刀,陈某的父亲也急忙进入厨房,双手握住方某的刀刃抢刀。陈某趁父母与方某抢刀,跑出厨房并报警。

陈某父母手握刀刃,一左一右地将方某夹在中间,抢方某手中的刀。僵持三四分钟后,方某的脖子被刀捅,陈某父母顺势将方某扑倒在地上。陈某母亲抬着流血的左手,跪压在方某的背上,陈某父亲在方某的左侧握着刀刃。

22时18分许,两人见民警赶到现场,便放开方某,此时,方某的手中仍握着刀。他发出“嘿霍!嘿霍!”的声音约1分钟。120急救人员到后,确认方某已无生命体征。经鉴定,死者方某符合被锐器切割右颈前部,致动脉破裂、大量失血死亡。

在砚山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方某的父亲不服,向文山州检察院提出申诉。1月5日,文山州检察院复查认为,陈某父母在制止不法侵害人方某持刀侵害他人的不法行为过程中,造成方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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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陈某父母采取的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其行为仍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砚山县检察院对陈某父母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无不当,文山州检察院决定维持砚山县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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