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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父母状告七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这是所谓的多子多福?

时间:2021-07-23 13:40:29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在很多老一辈人的传统思想当中,多子多福是一个家庭的期盼,以往很多家庭生养七八个孩子的情况非常常见,虽然日子艰难但是都要把孩子养大。如今这些七八个子女都长大成人了,本来应该是赡养老人享清福的时候,却偏偏遇到众多子女互相推诿,遇到这样的情况很难不让老人伤心,这就是所谓的多子多福吗?

四川简阳一位八旬生了七个子女,最后却因为赡养问题把他们全部告上了法庭,原告有四子三女,如今谁都不想赡养这一对八旬老人。该名老太太夫妻俩,去年一直由四儿子照料着,大儿子、二儿子和三儿子,均是向老人支付数量不等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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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今年七位子女均被一对八旬老人告上法庭,是因为赡养一事都在互相推诿,由于原告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基本丧失行动能力。两位老人身边都需要人随时在身边护理照料,可是没有一个子女愿意。

老太太的主张是:财产都分给儿子的,女儿什么都没有;女儿完全不需要赡养他们老人,只需要每个月给两百块钱。以往是女儿和小儿子照顾老人较多,在小儿子那里住了七年。

老太太对法官说:“大儿子二十几年都没回来,今年才回来的,除了过生日拿两百块钱给老人,一年什么都没有,也不见人,又不出钱,又不出力;老二几年都不回来,就是老大跟老二最伤心,老三媳妇说的,她又没有血缘关系,喊我滚!”

面对父母把孩子告上法庭,七个子女又该如何回应,没想到一家人在法院门口就已经动起了干戈,一个骂对方“忤逆不孝”,另一个骂对方“六亲不认”,可谓是热闹非常。

在法庭上,几个儿子开始对法官诉起了家庭的苦难经,大儿子对法官说:“我的工资就只有一千多块,拿不出钱就出力,反正我把我该做的做了。”

老二则对法官说:“我反正就只有几百块钱,我在哪里住他们就在哪里住。”老三没有出面,由三儿媳对法官说:“老三是在外面打工,每个月收入几千块钱。”

面对从来没有出力赡养过老人的三个儿子,小女儿看不下去了,对法官举手发表意见说:“我还要发表点意见,我们那三个哥,一个月挣两三万,她(三儿媳)说他挣几千块钱,他买房子、开厂,规模相当大的;我们大哥也是,虽然是退休工资一千多,修了两套别墅,买了套房子,并且还开一个酒厂,他们说供不起,他们几个没有哪个是没有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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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些子女都是很有经济实力的,中络宏博律所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从法律的层面,赡养的义务是法定的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不尽赡养义务,就算因为自己的父母没有抚养过自己,也不能成为不赡养父母的理由。

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是法定的,不因父母不抚养而排除赡养权是基于父母子女的关系而产生的,是一种身份性权利,不会受到婚姻关系的变化、婚生与否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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