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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中院发布“分手软暴力”构成犯罪被判刑保护案例

时间:2022-03-08 00:45:28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尊重妇女,关爱儿童,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生生不息的一个重要因素。3月7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十起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分手软暴力”案,被告人被判刑。

案情显示,2016年,被告人吴某某与被害人闵某某相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20年12月,两人因情感纠纷分手。吴某某自认为闵某某与其分手系第三人插足,为发泄心中不满,吴某某多次辱骂闵某某及其家人与朋友。闵某某无奈,遂向公安机关报警。2021年1月6日,民警对吴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了调解。但吴某某不思悔改,继续采取打电话、发送手机短信、抖音消息等方式, 用极其低俗、恶毒的语言先后辱骂、恐吓闵某某及其亲友,严重影响了闵某某及其家人、朋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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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吴某某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凤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分手快乐,分后不撕”一直是人们所希望的理想状态。然而此案中,男女朋友分手后,男方基于想复合、嫉妒、泄愤等目的,通过短信、微信、抖音等传播工具,造谣生事,无事生非,对女方进行分手后的言语暴力,属于“分手软暴力”。处于相对弱势一方的女性出于恐惧、羞耻心、害怕报复等心理往往选择息事宁人,而男方往往也错误地认为这只是“口嗨”,并不构成犯罪,导致男方屡次实行“分手软暴力”行为。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男方多次强调其只是为泄愤过过“嘴瘾”,没有犯罪的故意,不应当受到刑事处罚。法院通过严惩这种分手后的言语暴力行为,向社会明确传递“分手软暴力也可能构成犯罪”的讯息,在保护女性受害者的同时,树立了法律的权威,维护了社会正常的婚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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