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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投资失败无法接受,报复社会撞人致5死5伤

时间:2021-05-28 13:45:21 作者:中络宏博律所 阅读:

5月22日11时40分许,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与友好街路口,发生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犯罪嫌疑人刘某驾驶黑色轿车沿中山区五惠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劳动公园北门人行过道斑马线处,将多名行人撞倒后,继续行驶至五惠路与解放路交会处追尾一辆厢式货车,随后弃车逃逸。13时许,刘某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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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该案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4人当场死亡,3人被120送医抢救,1人抢救无效死亡,后有3人自行到医院治疗,现伤者情况稳定,刘某作案时头脑清楚、思路清晰,排除酒驾、毒驾等嫌疑,目前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辽宁省委、省政府,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连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检验鉴定、固定证据等工作,现查明案件事实如下:

5月2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投资失败无法接受,失去生活信心,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是一种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所实施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故意是本罪成立的必要要件,过失不构成本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出于仇视社会、报复泄愤、陷害他人、制造恐怖气氛等等,但犯罪动机、犯罪目的都不是本罪成立的要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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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心理不平衡而报复社会的人,都是行走在世间的魔鬼,我们务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遇事时选择正确的处事方法我们每个人都有两面性,一面天使,一面恶魔,一面善良,一面邪恶,可无论生活有多难,我们都应该用天使打败恶魔,用善良打败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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